2021
八月

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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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问神父】190|跳楼自杀的人, 教会怎么看,不能给做弥撒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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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留言:问问神父,我村有一年幼教友十八周岁,跳楼身亡,堂区神父不给做亡者弥撒,不让教友去送经,不做告别礼仪,做为一个普通教友怎样理解这样的事。

随风神父:关于自杀,的确是一件非常令人伤心的事。而教会有关对自杀者的处理,不单是一个法律问题,也是有关礼仪、伦理和牧灵的一个问题,它涉及多个方面。为此,就教会目前对于自杀的看法和规定,我一方面查看了一些教会的文献,另一方面我也请教了几位学习礼仪和法典的神父,询问他们的看法,大家对于自杀这个问题的回复一致的认为,一方面需要谨慎对待,避免产生坏榜样;另一方面也要怀有慈悲之心去关怀和安慰自杀者的父母和家人,用心了解自杀者的原因,以爱德的精神,去处理这事,不能只按冷冰冰地法律条文来处理。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,我总结了这样的几点,供大家参考。

一、自杀是严重的罪

教会一直以来就教导我们,自杀,包括安乐死,本质上在教会内是严重的罪过。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称自杀为“故意的自我毁灭”,与种族屠杀、各种杀人罪、堕胎、安乐死等等,都同是侵犯人类社会的恶行,是“对造物主最大的侮辱”(《论教会在现代世界》27)。圣若望保禄二世曾在他的《生命的福音》通谕里也说:“自杀常与谋杀一样,都是道德上所不容许的,教会传统一向反对自杀,认为这种选择是重大的罪恶。”(《生命的福音》 EV 66)

教会之所以如此教导我们,自杀是严重的罪过,是因为人的生命是神圣的,它来自天主,“唯独天主是生命的主宰,自生命的开始直到生命的终结:在任何情况之下,没有人能够声称自己拥有直接毁灭一个无辜者生命的权利。”(教理2258)“我们应该怀着感恩之情接受生命,并为他的尊容和我们灵魂的得救而保持生命,天主把生命委托给我们,我们是生命的管理员,不是生命的所有人,我们不得处置生命”。(教理2280)

因此,第五诫禁止直接和蓄意的杀人,教会把这种行为视之为严重的罪行。(教理2268)“自杀违反人性愿意保存和延续生命的自然倾向,自杀严重地违反对自己应有的爱德。自杀同样地伤害对近人的爱德,因为自杀不义地断绝与家庭国家和人类社会的关怀,而作为这些社团的一员是我们的责任。自杀违反对生活的天主的爱心”。(教理2281)

二、自杀不等于不能得救

自杀虽然是严重的罪过,但不是说“自杀者就一定不能得救”。《天主教教理》明确地告诉我们:“不能对一个自我了结生命者的永远获救失望。天主能够用唯有他知道的方法,给他们安排忏悔得救的的机会,教会为自杀者祈祷”。(教理2283)所以,我们不能对任何人给予定论,即便他有明显的罪过。

而且,一个自杀者他之所以选择自杀,是有多方面的原因,它并非是由单一因素所造成的一种行为,这里面包含有社会因素,还有个人心理因素与病理因素。因此,我们面对一个自杀者,不能草率地就给予结论说“他不能得救了”。

教会也告诉我们:“严重的心理错乱、忧虑或者对考验、痛苦、折磨的巨大恐惧,均能减轻自杀者的责任”。(教理2282)例如,一个严重忧郁症患者,他的行为有些时候,不是自己可以掌控的。所以,一个自杀者能否得救,只有天主知道。因为,自杀者的内心深处的境况究竟是什么样子,我们不清楚,只有天主懂得。

三、教会的殡葬礼是为人服务的

教会的一切礼仪和法律,都是为人服务的,目的都是为了人灵的益处。就如法典的最后一条所说,人灵之得救,在教会中常应视为最高无上之法律。因此,当我们面对教友自杀事件时,我们应该积极了解自杀者的原因,并对于家人给予安慰和引导,不要让教会的殡葬礼成为一种“惩罚”。盲目地禁止给自杀者举行教会的殡葬礼仪,其实是不负责的行为。

虽然严格上来讲,教会法典1184号中列出了被褫夺教会殡葬礼者的情况,尤其第一项第三款,即亡者是明显的罪人,且死前没有表现出悔改的迹象,有造成恶表的危险,会被褫夺教会殡葬礼。同时,依据1185条,也不得为其举行任何殡葬弥撒。但是,法典没有明确列出自杀者就是被禁止的,因为它是不是恶表,是需要我们来评估的。我们需要知道,有时,自杀者是承受了巨大的压力,或是伤害,才决定结束自己生命的,有时它是一种反抗和呐喊。例如被强奸、被抛弃等。因此,有些时候,自杀者本身也是受害者,我们不能一说到自杀,就草率地给予结论,一刀切来处理。我们需要评估导致自杀的原因,及自杀者死前的悔改情况。不是所有的自杀者都被褫夺教会的殡葬礼。台湾黄川田神父在谈起此事时,他在自己的博客里就分享说,其实在1998年梵蒂冈就有为自杀者举行弥撒的记载;同时,2010年时,天亚社也报道了有关日本教会为自杀者举行殡葬弥撒的报道。教会的伦理学家白舍客神父在他的《基督宗教伦理学》里,也谈到这个了问题,他说:“教会的法律从前宣称自杀者没有举行教会葬礼的权利。现在情况不同了……”自杀经常是最后的一种呐喊和反抗,因此,需要谨慎对待。

所以,我们面对自杀,一方面要怀有爱德地去安慰和鼓励他的家人,让他们能够正确面对这件事情。另一方面也要了解自杀者的情况,不要因着我们的行为,给家人造成二度伤害。教理上很清楚地告诉我们:就连天主都会尽力给他们安排忏悔得救的机会,教会也为自杀者祈祷。(教理228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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